遗嘱执行人,被认为是死者遗产的法人,一般有遗嘱指定,再有认证法庭批准,代表死者或死者的信托分配其财产。对凡夫俗子,自己的配偶、子女或要好的朋友常会被选作遗嘱执行人,只要他们有能力和意愿去处理一系列法律、财务的问题。 而坐拥数亿美元资产的杰克逊遗产,它的遗嘱执行人岂可是等闲之辈。杰克逊生前一定绞尽脑汁,倾听一流律师团队的建议去寻找他的遗嘱执行人。他在自己2002年的最后遗嘱中,指定了三位共同遗嘱执行人,其中一人,会计师巴里•斯格尔,已在2003年辞去遗嘱执行人的职务,剩下的两位,一个是约翰•布兰卡(John Branca),他是杰克逊长期雇佣的律师,另外一位是约翰•麦可伦(John McClain),一位音乐制作人,并是杰克逊的常年好友。 这两位遗嘱执行人与杰克逊长期交往,彼此了解,心心相通。特别是布兰卡,1983年就认识杰克逊,帮助杰克逊找到资助,把音乐片“惊悚”一炮打响,从此摇滚音乐靠着音乐片的形式迅速推广开来。1985年,布兰卡帮助杰克逊用4700万美元购买了披头士的出版目录,短短几年之内,这目录总价值超过4亿美元。在布兰卡的第一次婚礼上,杰克逊是男傧相。布兰卡曾作为杰克逊在索尼/ ATV董事会的代表。 2006年,布兰卡离开杰克逊。大约在杰克逊死之前三个星期前,他被杰克逊重新雇用。遗嘱是对身后财产的安排,遗嘱执行人实际是逝者死后无形的手,按照死者的遗愿去控制遗产和关照受益人。杰克逊的遗嘱执行人就是这样的角色。 同时,遗嘱执行人必须有足够的经验,对付各种法律和财务问题。在管理杰克逊的遗产中,布兰卡是富有经验的娱乐界名律师,他代理过29宗大案例,他的客户有福布斯杂志,阁楼杂志,花花公子杂志,MCI 等等,当然包括杰克逊。管理杰克逊的遗产,既要面对政府索讨税务,还要准备“有心人士”的巧取豪夺,这都非杰克逊父母和兄弟姐妹能处理好的。 除此,遗嘱执行人还要有足够的能力去对付麦氏家族的内部纠纷,摆平各种关系。现在法院的听证还没开始,老妈凯瑟琳就挑战这两位遗嘱执行人与杰克逊的关系有多深,并要求获得对遗嘱执行人在对遗产所做财务决定时的核准权;老爸乔瑟夫背后搬弄是非,也要控制遗产;杰克逊前妻也要借孩子的监护权分一杯羹;杰克逊妹妹也表现出对小孩监护权的兴趣。。。。。豪门深似海,各人各有一本小算盘。如遗嘱执行人没有几把刷子,今后几年只能泡在遗产法院里,面对麦氏家族的一一盘问和听命于法官的事事判决了。而最终吃亏的是受益人的金钱,杰克逊的遗愿怎能伸张? 所以,遗嘱执行人要以为遗嘱设立者的最佳利益工作,为遗嘱受益人的最佳福祉考虑为本。好的遗嘱执行人,是执行遗嘱的最佳保证。而杰克逊的遗嘱执行人已经被外界大为看好,被称为“最受信任,最为成熟,最有睿智,而又最富经验的团队。”(刊登于2009年8月7日“多维时报”)